嘉定区嘉定新城主城区JDC11201单元26-04地块新建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文章来源: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675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302JD0090 标段号: C02ZG004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02JD0090 | 标段号: | C02ZG004 |
招标人: | 上海嘉恒智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新村街道万镇路599号2幢5层JT0080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南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001859311 |
招标标段名称: | 嘉定区嘉定新城主城区JDC11201单元26-04地块新建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 ||
建设地点: | 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四至范围:东至:马头泾—基地边界;西至:规划四路;南至:基地边界;北至:马头泾) |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项目总建筑面积50608.71平方米(以规划部门审定的最终方案为准),本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检系统、出入口门禁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访客及梯控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背景音乐系统、LED信息发布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能耗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综合桥架、室外管网系统、泛感知系统、CIM平台等,具体详见施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工程总投资: | 6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500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4743593.00元人民币(1474.3593万元) |
施工工期: | 242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1、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2、根据嘉建管联【2024】3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 |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 |||
施工资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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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23时00分到2024年09月19日 23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晓潜 | 联系电话: | 15216724317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图纸电子版已用WINRAR软件压缩后上传,投标人需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下载后需将原文件扩展名(.pdf)修改为“.rar”后解压缩; 3、投标保函受益人为上海嘉恒智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投标人可以登录招投标平台查看可实现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查看路径: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银行目录),自主选择名录内银行开展保函业务的任一网点开具投标保函,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将动态调整。评标委员会将以开标当日的投标保函电子验证结果作为评审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依据。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9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嘉定区建筑业事务受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