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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医院内镜中心改建项目

文章来源: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661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2PT0153 标段号: C01 招标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2PT0153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上海纺织第一医院) 招标人地址: 普陀区江宁路1291号
招标人联系人: 高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684705929
招标标段名称: 普陀区人民医院内镜中心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291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园区5号楼(内科综合楼)6层整层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291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院区5号楼(内科综合楼)6层整层(原建筑功能为病理区和病区,改建后作为内镜中心及消化内科病区运营使用)、5号楼与3号楼连廊及3号楼局部区域(日间手术室走廊、器械用房、内镜手术通道等配套用房),共计面积1317.1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装饰、建筑防火、结构加固、暖通空调、建筑消防、防排烟、给排水、强弱电、医用气体供应系统等。
工程总投资: 713.15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586.77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860513.00元人民币(586.0513万元)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有担保的最低价中标法”,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招标人电子签章时间为准)的1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差额担保(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有效期至竣工备案完成),担保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担保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 仅限中小企业投标,且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13时00分到2024年09月21日 13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浦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8101964231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09时0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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